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我国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底,我国有70多万名乡村医生坚守在一线。他们用专业和奉献守护着村民健康,成为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也对乡村医疗卫生队伍的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乡村医疗卫生的软硬件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强基层”是医改的重要目标。近年来,随着深化医改的不断推进,我国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待遇得到明显改善。许多地方改造和建成了一大批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并统一配置了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乡镇卫生院超3.5万所,村卫生室近60.9万个。相比以前的“赤脚医生”,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少地方大幅提高了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年迈的“赤脚医生”有了社保,养老更有保障。工作条件的改善,提高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有利于更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乡村医生是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农村公共医疗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存在着优质人才缺乏、人才结构老化、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需要在提升薪资和福利待遇水平、完善职业规划和晋升机制、健全培训机制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有数据表明,70多万名乡村医生,平均每人要为600多名村民提供健康服务。尤其是在偏远山区,村民居住分散,乡村医生上门服务往往要翻山越岭,费时费力。强化制度保障,免除后顾之忧,才能不断激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应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一部分,应给予他们更完善的职业规划,让其工作更有奔头,岗位更有吸引力。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随着医改的深化,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正在形成,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越来越常见。乡村医生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队伍的一部分。建立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才能有更多突破职业“瓶颈”的机会。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培训机制,让乡村医生能定期参加高水平的培训和进修,提升临床能力和业务水平,从而更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需求。
乡村医生是我国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面向未来,随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加专业规范,村民们的健康将更有保障,乡村振兴的健康基石也将更为牢固。
(编辑: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