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细则出台!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一图读懂申报流程

  来源:北京日报2018-04-11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今天正式发布,本月16日起,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今天正式发布,本月16日起,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这是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有利于增强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归属感,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对于促进本市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更好地服务贡献较大的外来普通劳动者,满足用人单位多层次人力资源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

实施积分落户是特大城市推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工作的人员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8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稳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增强他们的城市融入感和归属感。

今天发布的《管理细则》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自愿申报、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首都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注重把握好人口调控目标和落户规模的平衡。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介绍——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五个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并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填报。预计今年第四季度,首批通过积分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积分落户“498” 便捷申报全靠它

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主任李李介绍,本市积分落户申报的核心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积分落户“498“,便捷申报全靠它。这里的“498”,分别是指4项资格条件,9个积分指标和8个经办步骤。

4项资格条件是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这4个条件才能申报积分落户,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行申报。

9个积分指标分别是: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明确的计分标准,例如,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是根据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进行计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教育背景指标是根据申请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申请人将9个积分指标的积分累加,得出参与申报的总积分。

8个经办步骤则是指申请人需经过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比对、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这8个环节完成申报工作。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将主要依托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注册在线申报系统,依次填写9项积分指标,并按照这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积分落户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

积分落户渠道开通后,原有其他落户渠道是否受影响?

据了解,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其他现行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徐熙局长介绍,本市积分落户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通过“先申请、后划线”的方式,今年的落户分值将在申报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分值,确定落户规模。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未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

想知道您能积多少分么?

(编辑:映雪)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出台!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一图读懂申报流程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