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闻媒体及金鲤金服平台投资人:
我们是一群在阿里创投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运营的P2P交易平台“金鲤金服(http://www.alicar360.com)”(以下称“平台”)进行投资,并最终受骗的投资人。阿里创投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施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12月始,经陈丹敏介绍,投资人王家红、徐红艳、纪杰磊、雷华超、徐东方等人作为出借人,分别在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并通过平台向其推荐的借款人提供为期一个月的借款,在线签署借款协议,并将借款支付至指定账户。协议约定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不得迟于到期日16:00时)借款人平台账户内的余额足以支付应当偿还的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并依借款协议约定按期足额一次性向出借人进行还款。但直至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赵子明和郝旌德却以借款人没钱、项目未回款等各种理由拒绝向投资人还款。
2018年1月19日,投资人一行从上海飞往北京到达平台运营所在办公场所(位于位于西城区宣武门大街28院—1号门15楼大成广场),与赵子明、郝旌德进行交涉,再次要求偿还本金及协议约定的收益,他们竟然以威胁、无故拖延等方式拒绝还款。后经协商,赵子明和郝旌德承诺在2018年1月22日偿还部分已到期金额。但他们却在到期后依然拒不还款,并拒绝提供借款人信息。最终无奈之下,我们只能请警方帮忙协调,平台见势不妙,态度也有软化,并在后面主动找人约我们谈判,但最终在约定的时间里,他们却玩起了失踪,从微信回复给我们的信息里,可以看出他们拒不还款的态度非常强硬,而且很恶劣。后经过大家的努力,并在警察同志的协助下,平台方与我们达成了一个还款计划,后期虽然给了少量还款,但之后,平台方屡次爽约,拒不履行还款约定。截止发稿日,逾期未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380750元。
平台负责人及平台公然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称“《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了诈骗、非法经营等罪行。
为防止又一个庞氏骗局的发生,恳请新闻媒体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揭露这个彻头彻尾的骗局,也提醒平台的其他投资人和尚未投资的其他普通社会公众,一定要尽快行动并擦亮眼睛,避免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阿里创投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的金鲤金服平台自2018年1月10日起,已不能按期还款,给平台投资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平台主要负责人目前已经很难联系上,跑路迹象明显。已有投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