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叶县法院执行局实施组的张亚楠、郭子玺两位法官收到了一面当事人送来的感谢锦旗。当事人赵某说,这是为了感谢叶县法院执行局两位同志不辞辛苦,公正执法而赠送的。
2014年10月被告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其前方多辆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此事故造成多名人员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赵某的伤情被评定为一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40余万元。刘某却拒不履行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查出刘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我院对刘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刘某及其家人将案款送至法院,刘某得以提前释放。法院干警第一时间将执行款交到了赵某家属手中,赵某家属感动地说到“法院送来的案款真是及时雨”。
为表达心中的谢意,在执行法官多次告知这是本职工作后仍坚持要给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官帮他们讨回了公道。(河南省 叶县人民法院 孙园园)
责任编辑: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