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晚,胶州男子李某酒后开车上路,车上还载着一名1岁的婴儿和一名5岁的儿童,被民警查获后,李某称自己只是喝的"微醺",开车"不打紧"。民警查询又发现,李某4年前因酒驾被处理过一次,属于二次酒驾,根据规定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4月23日晚9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胶州路路段进行夜间酒驾整治。突然,细心地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试图在原地调转车头逆行离开,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询问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有饮酒嫌疑,车内除了李某的妻子和一名老乡,还有两个孩子,一名是仅一岁的婴儿,另外一名是5岁的儿童,除李某外其余乘客都没系安全带,而且儿子还在车内打闹。
民警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味,便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0.2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车。经询问,李某承认当晚曾在吃烤肉期间喝过啤酒。"警官,我就是喝的微醺,开车不打紧。"李某请求民警能够网开一面,但却是天方夜谭,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随后,民警又通过查询发现,李某在2013年12月因酒驾被处理过一次,这次属于二次酒驾。因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
(编辑: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