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健全三项机制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李鑫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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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滨州市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挂牌成立,标志着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日前,滨州市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庭挂牌成立,标志着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年来,滨州市着眼女职工特殊利益需求,创新女职工劳动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大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女职工权益保护网络,通过加强预防协商、调解先行和争议速裁等举措,有力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预防机制。开展多元化普法,常态长效开展“十百千送法进企业”活动,制作《女职工权益保护“三问八策”》,通过上门送法规政策、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题讲座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提高关心关爱女职工法律意识。依托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定期发布女职工保护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强化预防指导,实行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重点监测范围,通过仲裁员定期走访企业,排查劳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给出合法合规建议。2023年通过走访、出具仲裁建议书等方式帮助企业整改问题13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女职工争议风险。开展专项行动,在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开展了“保障权益 护航‘她’成长”女职工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市仲裁院“送法进企业”宣传服务队走进企业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场宣传服务。市仲裁院还结合省厅试点工作“仲裁维权与就业服务牵手行动”开展了“情暖三八招聘会专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受到广大招聘企业和女性求职者的一致欢迎。

坚持多元解纷,健全调解机制。树牢“柔性调解、严格依法、公正为民”理念,充分运用“即调、选调、委调、联调”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引导力度,力争将案件化解在仲裁案前。即调,收到女职工仲裁请求后,第一时间靠前了解案情,即时与用人单位调解组织取得联络,由调解组织及时核实有关情况,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协商回应机制对女职工诉求协调处理,调解组织同步组织劳资双方进行调解,争取纠纷内部化解。选调,充分考虑女职工的特殊身体、心理状态,专门配备女仲裁员、女调解员对接调解,发挥女性温柔、心细、亲和的优势,消除女职工维权紧张和顾虑,为争议调处奠定信任基础。委调,经征得女职工同意后,将案件委托辖区镇街调解组织或者市总工会联合调解工作站进行案前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置换仲裁调解书,保障执行效果。联调,与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妇联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和调解资源,选聘社会专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

畅通绿色通道,健全速裁机制。建立健全“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模式,成立女职工权益保护速裁庭,对女职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庭、优先审理、优先结案,当日将仲裁庭组成、受理、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30日内审结,缩短特殊女职工维权周期。完善女职工“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女职工提供“一对一”劳动法律咨询及调解仲裁引导服务,专门组建女仲裁员速裁团队,灵活运用派出庭、线上庭等模式,为女职工就近就便维权提供保障,减轻女职工维权诉累。落实法律援助模式,实行应援尽援,依托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协助申请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选派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政策咨询、调解服务等,增强女职工维权效果。

下一步,滨州市人社部门将加强与妇联的沟通配合,继续探索建立女职工权益保护预防机制,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防治宣传,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规定,完善速裁工作机制,提升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滨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李鑫)

(责任编辑: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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