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预付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来源:北青报 中国青年网温婧2022-11-11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卡买卖合同》。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根据该合同示范文本,单个账号内骑行卡预付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卡买卖合同》。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根据该合同示范文本,单个账号内骑行卡预付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用户可以购买多张骑行卡,单车平台默认结算时使用针对当前骑行最优权益的骑行卡。用户自购买骑行卡之日起7日内未使用的,可向单车平台申请全额退款;平台应在用户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退回。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消费者账户内未使用的骑行卡权益对应的实付金额超过100元(即账户内当前剩余骑行卡权益对应的实付金额已达到100元,或虽不足100元再行购买将超过100元的),则无法继续购买骑行卡。

如用户同时持有多张骑行卡,则优先按照最优抵扣逻辑进行抵扣(优先使用可全额抵扣卡),如可抵扣的金额相同则按照过期顺序进行计费结算。

关于退费,该合同规定,用户自购买骑行卡之日起7日内未使用的,可向单车平台申请全额退款;平台应在用户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退回。用户在骑行卡使用有效期内发起的退卡申请,平台按骑行卡实际余额退款。退款余额=骑行卡已实际支付金额(A)-对应骑行卡骑行实际抵扣金额(B);如果A≤B,则退卡金额为0。

骑行卡连续包月价格发生调整,应在调整日前5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用户如果接受,则在下次扣费按照新的价格继续执行连续包月服务。平台将按调整价格进行扣费。如果用户不接受价格调整,可通过单车平台取消包月自动续费服务。平台须在包月自动续费每个扣费日前5日通过App通知或短信等形式提醒用户。

(编辑:鸣嫡)


共享单车预付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