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网讯 据反映人王成立反映:自己的手机号被商丘市融创观澜壹号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报备,找媒体求助后,观澜壹号让渠道公司自己解决,渠道公司迫于与观澜壹号签订的霸王条款出面协商,在基本上解决好的情况下,在2021年12月5日又突然变卦!说爱怎么样怎么样?私下很多门店议论其公司管理松散,前段时间又出现员工集体罢工的现象,内部无人管理!既然如此,无人解决又无部门监管的情况下,求助人不得不再次向媒体求助?
事实情况如下:
求助人:王成立 身份证(4114251980081****7):本人一直在安徽做生意,今年2月份想要买房,就通过自己的朋友索芳寻找房源,经过朋友的带着看房后,于6月25日鉴定融创观澜壹号18# 1单元2601面积143.5m²,找朋友买房就是为了多优惠,自己朋友还有代卖返佣,结果朋友说观澜壹号不给佣金,理由就是上边所说的霸王条款,说我的手机号在售楼部出现过,仅此而已,这个理由听起来很荒谬、 而且被其员工私自报备,我想知道融创售楼部的销售人员是从哪里拿到的我的手机号,并且给我私自做了报备。
手机号是我的个人隐私,我也没有去过他们的售楼部也没有去哪看过房子,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融创内部销售人员有什么权利给我报备呐?而且仅仅因为拿到了我的手机号,就认定我是他们的自然客户,其他房产公司,有人脸识别对比系统我觉得还算合理,客户多次找售楼部理论,人家就一句话,你找渠道公司,我们签的有协议!
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向媒体求助,媒体打销售部电话说负责人在开会,无人理会。
11月23号下午、媒体跟着去了解情况、销售负责人王浩宇到达现场说销售人员请假了,态度也很敷衍了事,现场给报备销售员打了电话问其是怎么知道客户电话的,报备销售员的回答是忘了?然后约好了说第二天九点售楼部见面和其销售员一起商谈此事。
11月24日上午当事人和其朋友去售楼部赴约商谈,其销售负责人王浩宇无论怎么叫都不再露面、报备销售人员本人也从未没露面、并且在售楼部现场也出现了其他地产公司类似的情况,其公司销售人员说我们这经常有人打110处理事,不行你们该报警报警,想咋告咋告,我们有我们的制度,就得按我们的制度走,看着挺好的一个楼盘,一周前还被报道是优秀工程,销售部负责人的态度和员工说的话真的是让人无语,值得思考?如此态度,如此管理,难怪销售部也如此冷清…销售如此,无人管无人问,工程上会不会出现纰漏,也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查,什么品牌不重要!工程质量才是第一位!
当事人希望有关部门核查一下,手机号属于个人隐私、售楼部通过买卖或者互相交换客户信息都是违法的、并且私自报备我的手机号,严重侵害了我的正常报备权利和隐私权, 我现在要求退房并让融创观澜壹号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希望通过媒体给我们一个公平正义合理的答复!
截止今日,求助人也很无奈,商丘融创销售部出尔反尔,也不知道融创总部知不知道这个事,虽然是合作,也不要砸了融创的品牌,这样的情况多次发生,其他销售中介门店也很寒心,并表示以后不再给融创观澜壹号带客户,害怕以后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买房子的都是亲朋好友,怕有啥问题以后也没法给亲戚朋友交代!
融创观澜壹号不顾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自身利益,不经本人同意私自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房产报备、盗用他人信息的侵权行为,难道就无人监管吗?经媒体监督后仍独断专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何时又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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