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送礼金不能超过1000元,酒席最高标准每桌800元,不喝单瓶50元以上的白酒,不上鲍鱼、海参、象鼻蚌等名贵菜品……这份带点乡土气息的《文明婚丧约定书》,如今已成为象山县新桥镇关头村村民的行动自觉。在象山,越来越多的村庄有了类似的约定书。
“刚开始,村民觉得婚宴办简单了丢面子。不过现在,村民逐渐尝到了甜头,人情到了,负担也轻了。”12月27日,关头村党支部书记史良法对记者说。
改变,是一种态度。从2003年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到2010年提出打造“美丽乡村”,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其中也有“短板”--婚丧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现象和陋习依旧存在。
元旦和春节将至,婚嫁活动、人情往来也将迎来密集期,也是大操大办、大吃大喝、攀比铺张的多发期。倡导文明乡风,迎来了一次考验。
三大陋习需改变
眼下在我省一些农村,“攀比风”和“人情债”挥之不去,曾经的关头村也不例外。全村九成人都姓史,乡里乡亲大多沾亲带故,一户人家办酒宴,办七八十桌是常事,礼金2000元起步。
今年4月,因为有村民超规格操办丧事被全县通报,村党支部书记史良法坐不住了。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他正式提出“文明婚丧”理念。很快,村民集体行动,制定出了《文明婚丧约定书》。
今年9月,因为小儿子结婚,村民史玲国意外成为“村红”--他是约定书出台后“头一个吃螃蟹的人”。“自家养的猪鸡鸭鹅,自家种的蔬菜,自家酿的酒,一道道家常菜,亲友都觉得可口。我们比原计划少请了一半多人,只办17桌,而且只办一场,但婚礼还是很热闹。”史玲国做了一个比较:他的大儿子结婚时,前后办了4场婚宴,每场办100余桌,每桌菜肴3000余元,同时来喝酒水的红包起码2000元,“婚礼办得更轻松了,亲友的负担也轻了”。
关头村现象并非个例。记者梳理后发现,农村现存的陋习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婚丧大操大办。有些地方办婚事动辄几十桌,甚至上百桌,山珍海味、歌舞助阵,“份子钱”节节高,彩礼动辄十几万元;丧事方面存在攀比之风,一场丧事花费少则四五万元,高的甚至四五十万元,有的还修建豪华坟墓;第二是部分节庆庙会“变味”,热衷制造“假民俗”“洋民俗”,节庆庙会成为互相吃请的节日,还比谁请到客人多,看谁接待时间长;第三是封建迷信活动时有发生,算卦、相面、择吉日生意各有“市场”。
变味“风俗”成负担
今年10月,在“中国潍坊(峡山)金风筝国际微电影大赛”上,由省民政厅报送的微电影《云在树上》喜获“最佳作品奖”和“十佳音乐奖”。这是一部反映民政文化、倡导婚登礼仪的微电影,旨在引导新人移风易俗,改变“轻登记、重婚宴”现状,抵制铺张浪费。
事实上,“攀比风”和“人情债”已是农村群众的隐性负担,甚至成为部分脱贫群众返贫的一大诱因。
记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象山每户家庭一年的“人情”开销少则两三万元,多则10余万元。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万元的象山人来说,负担可见一斑。
为什么会这样?浙江省社会学学会会长、教授杨建华认为,中国人向来重礼仪、讲人情,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时形成了独特的习俗。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需要解决的主要不是温饱问题,而是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在这过程中,原本一些传统习俗出现了“偏差”,导致出现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现象,有人甚至为了凑“份子钱”到处借钱,带来不好的社会风气。
不仅如此,有些人还借婚丧嫁娶等机会敛财。今年9月,衢州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和婚丧嫁娶有关。一起是江山市粮食局党委委员、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祝雄生在操办父亲葬礼过程中,违规收受11名下属干部、职工礼金共计5100元,并在事后向组织报告葬礼办理情况时隐瞒下属干部、职工参加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收缴。另一起是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岔里村村委会主任王美顺没有按规定履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手续,在岔里村大操大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8名下属礼金3400元,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规收取礼金。
自下而上树新风
岁末临近,如何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新年,考量一方乡风文明建设的成效。
12月23日,我省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和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文明新乡风。
“树立文明新乡风,是打造相互信任、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和谐共生的乡村共同体重要途径。这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杨建华说,比如推动各地农村完善村规民约,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为重要内容,对红白喜事等划定合理标准和规模,同时发挥乡风文明促进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用民间舆论、群众评价的力量褒扬社会新风、批评不良现象。
目前,我省各地都对乡风文明建设进行了探索,重点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好头、作表率。比如温州市推行了“婚丧新办”倡导计划,突出领导干部、党员等重点对象,明确要求婚宴宴请亲朋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婚丧喜庆报告和公示制度等,做到事前报告、事后备案。
移风易俗情况列入考评指标。积极推行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承诺、喜事丧事报告、陈规陋习曝光等做法,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