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窗广告,零售药店多年来的一项“常规操作”,被视为违规行为而成为整治对象。这也引起一些业内人士的不解和讨论。
橱窗广告专项整治
日前,宁夏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队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橱窗广告专项整治活动。
在前期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约谈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明确促销活动开展的报备流程,规范促销活动方式与范围,号召大家选取合适促销手段,避免因开展促销活动产生乱贴乱挂、噪音扰民等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经营户依然我行我素。
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针对零售药店橱窗广告乱贴乱挂清理难度大、反复性强等特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抓、清、罚”等多种措施,确保清理整治成效。
在清理橱窗及外墙广告的同时,执法队员也向药店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得再次出现违规橱窗广告及占道经营、高音喇叭扰民等现象,确保问题广告“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在自家地盘贴广告也违法吗
有个别商铺店主对以上表示不解,质疑说:广告贴在自家门店,如果店外悬挂广告,拆除能够理解,但是贴在橱窗内的广告并没有妨碍他人,也没有占用市政公用设施,凭什么要撕掉?
无独有偶,衡水的王女士在市区开了一家店,她特意找人做了两张小型的宣传广告,贴在店铺的玻璃门上。当相关部门到店里巡查,却通知王女士尽快将玻璃门上的广告清除。她想不明白,在自家店铺玻璃门上贴广告,难道也违法了?
就此事有媒体咨询了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沿街店铺门窗、橱窗贴广告不违法,但影响市容,不美观。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沿街商户门窗、橱窗等处禁止乱贴、乱画、乱写、乱挂等行为,发现的责令清除,对于不听劝告者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就店主们的问题网络上也有律师给出了答案,在自家玻璃上贴广告并不属于违法,前提是正当广告的宣传范围,如有虚假宣传成分则属于违法行为。
据了解,药店严禁发布或参与发布以下8种违法药品广告:处方药媒体广告,非药品(含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媒体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药品媒体广告,伪造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药品媒体广告,以公众人物、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药品媒体广告,任意扩大适应症范围的虚假违法药品媒体广告,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媒体广告以及其他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那么问题来了,站在店主角度,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里虽然提到“沿街商户门窗、橱窗等处”的字样,但并没有具体到说是门窗里还是门窗外,自己店铺张贴正当广告确实不违法,合法宣传;站在行政角度,影响市容不美观,要求又不能贴,两者是否存在矛盾?
药店需注意的广告行为
药店张贴广告,原因是为了做药品促销,但是药品促销广告很容易违法违规。
在此提醒一下药店促销广告违法违规需要闭坑的,以下几项违规行为较为常见:
1.药店推行买药赠礼措施,将“米面酱醋茶”等生活品作为购药奖励。国家药监局发布文件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2.药店促销活动中经常见到“热销”、“抢购”、“试用”等字眼。《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另外,药店没有资格发布处方药广告,处方药广告发布平台为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3.为了达到更好的广告效果,药店打出“XX药原价xxx元,现在活动特价xxx元”的标语,但是标的“原价”并不是真正原价,只是为了刺激消费者购买欲,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4.当地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促销医保类药品,但药店仍采用会员积分形式为顾客兑换日用百货,实行间接促销。
(编辑:李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