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安徽商报】;
8月18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
该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制定的
《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
已出炉
重点整治房屋渗漏、开裂等质量问题
根据方案,我省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等四大领域。其中,房地产开发方面,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方面 ,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
住房租赁方面 ,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将被重点整治。
物业服务方面 ,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将被约谈问责
按照要求,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群众投诉信访量较多的合肥、阜阳、滁州、蚌埠、宿州、亳州、芜湖等市,应成立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进行 。
按照国家和省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要求,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
(编辑: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