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争议地块价值已涨至5000万左右
“当时拆加油站的时候,政府同意给我地方新建加油站,为了拿到置换土地又陆续缴纳了350多万,但等了11年,加油站没了,钱也没了。”
邯郸一男子张连峰近日对“北京时间”透露,2005年春天,为配合邯郸市政府城市规划建设,他同意以定向搬迁安置的方式拆除花200万买下的加油站。但2011年,邯郸市复兴区却将置换给自己建新加油站的土地卖给了中石油邯郸分公司。
由于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该地块至今闲置。据邯郸业内人士统计,该争议地块价值已涨至5000万左右。
“北京时间”了解到,邯郸市中院在2016年3月作出判决,要求复兴区政府对张连锋提出颁发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作出答复。今年6月,复兴区政府作出答复:争议地块与张连峰无关,土地补偿款系张连峰自愿垫付。
“事实不是这样的,我们肯定要上诉。”目前,张连锋已将复兴区人民政府再次起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建立交桥加油站被拆
“这分明是骗拆。”张连峰愤愤地说,2001年3月,他花200万从邯郸市复兴区工业公司接手了位于邯武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路北北环西加油站。三个月后,张连锋接到邯郸市规划局通知称,根据邯郸市第三期城市总体规划,北环西加油站位置要建设一座立交桥,加油站需另行选址。
张连峰出示的选址证明
“因为当时市政府确认了原加油站要拆除,原土地证一直没下发,我也就等着以后迁建新加油站时申领新地块的土地证。”张连锋对“北京时间”强调,他当初接手加油站时,包括了加油站所占土地所有权。
张连锋向“北京时间”出具的相关材料显示,2002年12月,邯郸市规划局向该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北环西加油站用地的情况说明”,证明张连锋的加油站是被无偿拆除。
此后,张连锋边经营老加油站边寻找新地址。最终,他相中了距离原加油站以东500米的复兴区彭家寨乡东邢台村委会的一块地。该地块面积为10750平方米,比原加油站略大。
2003年,当时的邯郸市计委批准了拆建计划。2004年2月,邯郸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用地(2004)002号”,再次明确了新加油站的具体位置、面积。
张连锋称,此后复兴区政府及邯郸市规划局分别于2005年、2007年发函均确认了安置地及搬迁土地的性质。
2005年春天,张连锋的北环西加油站被拆除,但置换地块的手续一直办不下来。
给财政局打款凭条
“新址土地本应在2005年无偿提供给我,或者让我支付多出来的1000多平方米土地,但是复兴区政府和复兴区国土局一再让我缴纳各种费用,为了拿到土地,我只能一再让步。”据张连锋统计,从2005年2月到2010年9月,他缴纳的各种费用总额已超过35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村委会的土地征用补偿款100万元、土地测量费4000元,以及支付给复兴区财政局的征地补偿款247.9万元等。
“我花费了这么多钱之后,仍然一无所获。”张连锋多次前往邯郸政府部门讨地,但无人理会。
区政府将争议地块拍卖
令张连峰意想不到的是,2011年8月,邯郸市复兴区国土局在没有通知他的前提下,将争议地块卖给了中石油河北分公司,价格为2600多万元。
“我办好了手续但地没了,中石油拿不到土地证也开不了工。”张连峰表示,土地因此被闲置。“国土局方面承认形成如此局面,不管是对我,还是中石油,都是不妥当的。”
“他们曾提出解决方案,让我以入股的形式与中石油合作,事已至此,我心力交瘁,也认了。”张连锋向“北京时间”透露,“但最后时刻,中石油不同意,他们提出要不给证,要不退钱。但不管给土地证还是退土地款,政府部门都没有做到。”
2015年2月,时任国土局局长闫文安曾给其手写一份“说明”,上面写明:保证节后配合中石油将经营损失列入评估报告。张连锋称,这份说明可以证明当时国土局是想协调中石油与其合作的。
中石油邯郸分公司刘姓经理向“北京时间证实,该公司确曾购买该地块,但对是否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刘经理不置可否。
但该公司一内部人士承认,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中石油没有拿到该地块的土地证,“这也是为什么拍下地块都5年多了,一直没有启动建设的根本原因。”该人士同时透露,“这事已引起中石油高层关注,邯郸市有关方面在压力之下可能会给中石油发证。”
2015年9月,张连锋将邯郸市复兴区政府起诉至邯郸市中院,要求复兴区政府对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作出答复,并提交了多份书证,证明其与加油站新址地块的关系。
一审判决书
邯郸市中院在2016年3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复兴区政府具有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职权。张连锋申请复兴区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但复兴区政府未予答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判决复兴区政府对张连锋的申请作出答复。
复兴区政府答复存争议
2016年6月,复兴区政府作答复:区政府无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职权;中石油已将该土地摘牌,与张连锋无任何关系;张连锋曾承诺自愿垫付加油站地块征地补偿款243.9万元,如不能摘牌,则同意无息返还垫付费用。
“难道不懂法么!”张连峰对复兴区政府的三条回复意见感到很气愤。
2016年3月,邯郸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时,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复兴区政府具有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职权。“法院的判决书都写明白了,区政府还是坚称没有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职权。”
张连峰指出,地块与自己无关说法也不符合事实。他曾向邯郸中院提交过多份书证,证明其与加油站新址地块的关系。在法庭上,复兴区政府的代理人未提异议。“拆加油站是盖了大红章确认的,置换土地也是相关部门同意的,并且收了几百万的费用。这么多年领导换了好几届,但不管换谁,这都是不容抹杀的事实。”
对于复兴区政府“在土地拍卖前已通知原告参与拍卖”的说法,张连锋解释,“如果知道拍卖,一定会全力阻止此违法拍卖。并且,2005年复兴区政府曾向市油管办致函明确了安置的地点,由此说明任何个人和企业也无权再行抢占这块地。”
此外,复兴区政府在答复中提到,张连锋曾承诺自愿垫付加油站地块征地补偿款243.9万元,如不能摘牌,则同意无息返还垫付费用。并在法庭上出示过一份写有张连锋名字的承诺书复印件。
“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交多少钱,怎么可能向政府做这种承诺?”张连锋称,承诺书上的日期比他缴钱早几个月。并且地块是置换给他建设加油站用地,并非公开竞拍土地,他根本没有义务为公开出让的土地垫付补偿款。
“这样的答复与法庭辩论无差别,我们肯定要上诉,并且申请对复兴区政府提到的所谓承诺书进行真伪鉴定。”
目前,张连锋已将复兴区人民政府再次起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邯郸市复兴区国土局拒绝对此事发表看法。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