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某女明星被曝在国外代孕生子,引发网友热议。代孕,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但偏偏有人铤而走险,甚至远赴国外代孕。
代孕地下机构:66.6万元“零风险”套餐
“我媳妇说不生孩子就离婚,12年的夫妻感情分分合合,代孕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第4次试管婴儿失败后,云南39岁的郭先生想到了找人代孕这条路,“我找了一家海外代孕中介,去泰国代孕报价75万元,国内60万元,因为疫情影响我和媳妇还是打算在国内做。”
代孕机构从业者宋俊(化名)表示,疫情进一步催生了国内代孕市场。他在一家成都的代孕机构工作。他透露道,今年以来已经接到好几个海外籍的中国客户,有的客户在国外定居,但更青睐中国的孕妈,有的客户在其他国家做得不顺利,转而到国内做。由于海外疫情持续蔓延,一些国外代孕机构也陆续转入国内市场。
“我们机构大部分孕妈来自山区农村,有过生育史,年龄33岁以下,很受客户欢迎,现在国内技术越来越成熟,又比海外方便,客户没有必要在国外做。”他说。
据宋俊提供的价格表看,仅供卵或者供精并提供移植手术的费用为8万元,仅代孕的费用为28万元。涵盖供卵、移植、代孕、亲子鉴定“一条龙”服务,承诺两年抱到宝宝的“零风险”套餐是66.6万元,代孕中介也根据需求提供多种“套餐”服务,明码标价。以宋俊公司为例,客户需要先进行体检,向代孕机构提供年龄、孕检结果、双方染色体、男方精子质量分析、女方卵巢功能等基本信息,随后可以亲自到公司实地考察,确认合作意向并签订合同后,女方即可启动排卵、取卵,同时对男方取精,20天左右就能做成胚胎。
求孕方、代孕方和代孕机构,
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就在前不久,有媒体曝光了四川成都首个遭代孕客户退单而导致女童无法上户口的新闻。
花了70多万元找人代孕生下的孩子,体检时查出听力弱,夫妻俩把代孕机构告上法院,要求全额退款,而代孕机构却反诉要求支付尾款18万元;男子找代孕,等了好几年没见到孩子,钱也拿不回,只得起诉代孕机构还钱;女子为富豪代孕收1100万元被判退还……近年来,因为代孕引发的法律案件时常见诸报端,如由代孕合同而产生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代孕引发的抚养权争议、继承权争议以及监护权争议等。
为保证胚胎植入成功率,代孕者要不断打针吃药,甚至每三四个月就要尝试一次;胎儿如存缺陷,可能会发生弃婴……代孕机构称“只管付钱抱孩子”,却只字不提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被法律承认。孩子的母亲是谁、代孕妈妈的健康风险等都是这个地下非法行业参与者面临的问题。
代孕母亲和血缘母亲之间会根据情况签署约定双方应尽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以避免事后纠纷。但尽管如此,也仍然无法保证一切都会顺利进行,如果代孕妈妈隐瞒病史或临时变卦,或者出现孩子出生有残疾等不确定因素,也不是一纸合约就能够解决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代孕过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属于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个女性身体生产,也可能让某些人产生亲子关系错乱的感觉。在怀胎和分娩过程中,代孕者可能对胎儿产生母子情结,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放弃,造成归属权的争夺。本来生育是一个很伟大的事情,无论是求孕方、代孕方甚至代孕机构,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即使签订了代孕协议,任何一方反悔,另一方都难以维权;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可能因为协议无效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地下代孕为何屡禁不止
记者梳理关于“禁止代孕”相关法律条文,2001年2月20日,我国原卫生部以第14号和第15号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云南永鑫律师事务所陈蓉蓉律师指出,代孕将可能产生道德、伦理、父母子女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将对社会、家庭、个体造成诸多深层次的影响。其中,仅代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就会产生一系列法律相关问题。
陈蓉蓉告诉记者,在我国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被明令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的。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否则会被罚款以及行政处分,非医学需要的代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如果机构、中介、个人等非法从事组织和代孕等行为,亦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行医、非法经营等犯罪。
尽管我国对于代孕现象一直秉持坚决打击的态度,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存在,加上经济利益巨大,各类地下辅助生殖机构始终屡禁不绝,一些中介组织在地下非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非法交易活动频频发生。
由于女性捐卵比男性捐精复杂得多,我国目前设立有精子库,却没有卵子库。因此,供卵(或借卵)是地下非法代孕机构普遍开展的业务之一。
近年来,代孕地下产业链禁而不止,并将隐秘的触角延伸到普通人身上。一方面是生理疾病所导致,倘若女方子宫有问题,想要拥有自己的孩子,只能借助别人的子宫。根据三联生活周刊梳理,一则上世纪90年代的调查数据显示,育龄人群中的不孕不育率仅为3%-5%,低于发达国家的5%-8%的比例。许多医院看到了商机,一时间许多医院出现了相应的业务;另一方面是失去孩子的家庭,大龄失子女性多数已经进入绝经期,丧失了生育能力,需要帮忙寻找捐卵者。
记者采访中,有专家认为,为正常生殖需求打开“正门”,是打击“卵子黑市”的一条出路。可以参照志愿供精的管理要求,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有条件地放开志愿者供卵,拓宽赠卵来源,便于正规医疗机构开展供卵治疗,满足不孕不育人士的治疗需要。
要治理“代孕黑产”问题,还要堵疏结合,正视失去孩子的家庭、缺乏生育能力等特定人群的需求,在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前提条件下,由具备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编辑:鸣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