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沙雅县海楼派出所与光明中学师生联合救助了一只无法飞行的小鸟。后经专业人士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经了解,12月10日早上10时许,海楼镇光明中学师生在操场上发现一只虚弱的小鸟。经观察,该鸟不能飞行,便立即报警。民警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该鸟身体表面无明显外伤,初步分析该鸟因长时间未进食身体虚弱,导致无法飞行。民警对海楼镇光明中学师生积极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并向广大师生结合案例宣讲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科学救助野生动物方法措施,在师生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随后,民警将猎隼移交林业局工作人员,待其恢复健康后进行野外放生。
海楼派出所所长马强说:派出所通过积极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依托家风家训馆、忠孝文化广场、17个村民议事点、村民微信群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全面提升了辖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警民紧密结合的联防工作模式。今年以来,警民多次联合开展各类野生动物、植物救助,为平安美丽海楼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沙雅县公安局
通讯员:窦明媛、许志坤
警视联动编辑:王安
警视联动审核:朱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