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错上加错 拘留五日禁驾两年

  来源:淄博大众网孙剑 ,吴小墨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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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无证驾驶未年检正三轮摩托车,邹平县的牛某某已经有过一次酒驾,扔心存侥幸,没想到上路行驶就被周村交警依法查纠。12月15日,牛某某因“二次酒驾”被处拘留5日、多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1400元,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大众网淄博12月19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吴小墨)无证驾驶未年检正三轮摩托车,邹平县的牛某某已经有过一次酒驾,扔心存侥幸,没想到上路行驶就被周村交警依法查纠。12月15日,牛某某因“二次酒驾”被处拘留5日、多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1400元,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2月13日15时许,周村交警大队民警在周村区309国道西外环路口执勤时,对一辆车号为鲁MHC***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说话间有股酒气,且神色慌张,立即对驾驶员牛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牛某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6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进一步的询问中,民警了解到牛某某无证驾驶、车未年检,且2014年12月份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再犯已属“二次酒驾”。提及“二次酒驾”的处罚时,牛某某含糊其词,“不太清楚,应该跟第一次的处罚差不多吧。”

周村交警在此提醒大家,“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比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周村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幸福,拒绝酒驾、远离安全隐患,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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