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要聚焦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目前,全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等保障比例由2018年的31%增长到2019年的41%,其中山区9县(区)民政保障对象占当地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5.13%。
一、突出政策衔接,坚决打赢兜底脱贫攻坚战
坚持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创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先后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等一批政策文件,充分发挥民政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修订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将建档立卡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由“按户保”改为“单人保”;扣减困难家庭因医疗、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成本,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对宣布脱贫的困难对象给予12至18个月以内的低保渐退期。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施分类分档救助,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民生。
二、突出基本民生,编密织牢困难群众保障网
全年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24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7.65万人,特困供养救助对象9938人,孤儿5043人,重度残疾人20.4万人。连续5个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469万元。建立孤儿养育津贴动态调整机制,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提高200元,将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扎实开展节日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送温暖”活动,向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分别发放620元、520元节日补贴。建立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特困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实施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百千万”工程,参与社会组织294家,帮扶项目334个,落实资金11.87亿元,惠及贫困人口60余万人。聚焦170个深度贫困村,实施残障儿童免费康复救助和残障儿童母亲免费康复培训计划。优化低保审批流程,先后在隆德县、兴庆区、平罗县等10个县区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救助效率。
三、突出规范管理,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精准度
深化“民政云”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以信息化监管促进困难对象精准认定。全区共有34万户、47.23万救助对象在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内建立了救助档案,核对应用系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32.2万户次、82.8万人次,确保建档立卡户、民政服务对象精准兜底脱贫。全力推进与金融系统对接,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实现在线实时比对。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民政部低收入人群数据库省级建设试点项目落户我区。持续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强化与扶贫部门的数据比对,联合自治区扶贫办先后在固原市、银川市召开全区提高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重合度推进会和举办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培训班,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扶贫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范围。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于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予以解决。全面梳理来信来访事项,提出整改措施,着力推动整改落实。坚决查处和纠正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净化农村低保环境,推动民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张天林、马雷)
责任编辑: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