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发到现在,从小花眼睛里每次取出来的纸片,多的达47张,少的就是1张。到目前为止,只有塞纸片男孩的爷爷向他们道歉,其他家属至今未曾露面。14日凌晨,禹州市政府发布消息称已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家属:又取出一张纸片,只有一人道歉,其他涉事学生家属未露面
11月13日,小花的母亲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近几天,小花害怕看到陌生人,眼角以及太阳穴附近出现不适状况。目前,小花在家休息。
李女士介绍,13日零点许,小花的眼睛又出来一张纸片。他们家人很担心小花会不会因为眼睛被塞纸片留下其他后遗症,现在她唯一的希望女儿能够身体健康。
而此前教体局的通报称,10月25日,学校曾安排老师陪同小花到北京同仁医院就医,先后有医生、专家、特需专家检查,得出结论:眼睛里已经没有纸片和症状,可以回家。
李女士称,到目前为止,只有塞纸片男孩的爷爷向他们道歉,其他家属至今未曾露面。
原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主任张金嵩告诉澎湃新闻,纸片入眼,会对眼睛造成局部的物理性刺激。此外,造纸过程一般使用了漂白剂,因此,纸片可能会对眼睛造成化学性刺激。
张金嵩表示,一般来说,在取纸片的时候小孩可能会不舒服,闭眼不合作。他建议,可以点一滴局部麻醉药,在孩子不难受的情况下再处理。
“应该不至于产生太大的不良后果。”张金嵩说。
几方协商签订赔偿协议 涉事两名学生已返校
事情发生后,磨街乡教育党总支及磨街大涧学校立即全力以赴给小花进行治疗,并及时与涉事学生家长联系。班主任李老师陪同学生及学生家长,先后去禹州市光明医院、人民医院做了眼部彩超检查,结果为“双眼玻璃体内未见明显异常回声”,其中治疗费用由小刚家长承担,并赔偿了误工费用。
9月30日—10月10日,家长发现小花眼睛仍有纸屑出来,10月11日—10月14日小花家长又领其到禹州市医院作进一步检查,10月15日在禹州市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学校先后安排两名老师全程陪护,磨街乡教育总支及学校垫付了治疗费用。10月24日,小花在住院期间偶尔出现眼部不适现象,家长要求去北京检查治疗。
10月25日,学校安排一名老师陪同小花家长带孩子到北京同仁医院,先后有医生、专家、特需专家检查,得出结论:眼睛里已经没有纸片和症状,可以回家。在北京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学校垫付。
11月12日,在确定小花同学眼睛没有异常情况的基础上,经几方协商一致,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签订了赔偿协议。禹州市教体局办公室万姓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肇事学生仅7岁,对意外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下一步将加强对低年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另外因为比较年幼,为避免出现二次伤害心理障碍,将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目前,两名学生已返校上课。
市教育体育局约谈 责令校长及班主任写检查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表示,针对此次事件,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全市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对意外事故危险性的防范和认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同时,对磨街镇教育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长和该班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
此外,要求涉事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涉事同学的心理疏导,避免出现二次伤害。
同时,进一步强化家校沟通,学校及老师对受害者家长赔礼道歉,肇事学生家长对受害方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受害方家长的谅解,学校对涉事家长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涉事家长加大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力度,鉴于涉事学生比较年幼,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断提高各方的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律师:未成年人欺凌行为,监护人及学校须担责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告诉澎湃新闻,校园欺凌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女孩眼睛被塞纸片”事件中,该由哪方担责?
邢鑫表示,由于欺凌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因实施欺凌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由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他表示,校园侵权行为一般涉及到欺凌行为本人、监护人、学校的责任,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责任的承担问题就比较复杂。未成年人具有故意或过失,并非法律上的过错,而应考察其监护人的过错。
同时,学校如果存在过错,也要承担责任。根据《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未尽管理职责,学校有失察的过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如果被欺凌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推定学校有过失。也就是说,除非学校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承担法律责任。
邢鑫提到,当前校园欺凌反映出的问题不仅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校园欺凌日益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无论是立法还是教育层面,总体而言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宽容。但是宽容不等于纵容,校园欺凌行为隐蔽性强、伤害力度大,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影响,校园欺凌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立法机构的关注。
媒体:“玩闹”还是作恶?警惕校园暴力低龄化
须知,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的身体比以前发育更快,接受信息范围更广,许多低龄儿童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却已经过早拥有了伤害他人的冲动和能力。这样的事实,让社会在对待他们的教育问题时要更加重视和细致。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应明白,对儿童欺凌行为的放纵,便是为这群孩子们成年后造成更大危害提供了可能性。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者,不能一句“批评教育”就轻轻放过,必须通过适当的惩戒和持久的教育让其知晓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并进行深刻悔悟,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显然,面对越来越低龄化的校园欺凌行为,相关法律、教育惩戒权和预防性教育都必须有所创新,做到事先、事中、事后都能及时有力干预,才能防止校园暴力随着孩子的个头越长越高。
(编辑:鸣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