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多地出台新规 地铁上这种行为将受处罚

  来源:新华社2019-08-29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拟出台新规禁止地铁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此举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认为"忍受地铁不文明现象久矣,昆明新规是雪中送炭。"专家表示,昆明等地探索新规值得鼓励,但政策落实尚待完善执行细节。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拟出台新规禁止地铁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此举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认为"忍受地铁不文明现象久矣,昆明新规是雪中送炭。"专家表示,昆明等地探索新规值得鼓励,但政策落实尚待完善执行细节。

地铁上外放音频:"爽了自己个儿,烦了大家伙儿"

地铁因方便快捷、费用低廉、受天气影响小等优点,成为一些城市市民出行主要交通工具。

"我平时上下班很少自己开车,都是坐地铁。"云南省昆明市的冯先生是一位中学老师,他告诉记者乘地铁时间准,优点多多,但出行少了路上"堵",有时却添了心上"堵"。

冯先生说,地铁上乘客多,有乘客外放音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让人心烦生厌,也给处于成长阶段容易模仿大人行为的孩子们带来了不好示范。

河北省石家庄市民张女士说,"乘坐地铁时想顺便休息一会儿,但有时会碰见有人不带耳机听歌看视频,外放声特大,真心是爽了自己个儿,烦了大家伙儿。"

一些乘客在地铁上外放音频等行为引发纠纷的事件也频见报端。2018年8月22日,北京地铁9号线上,刘某因用扬声器听音乐,引发乘客不满。乘客郭某在制止刘某外放音乐行为过程中情绪激动,口角之后报以拳脚,致刘某眼镜镜片破裂,眼睛受伤。

也有不少网友表达了对有的乘客在地铁上外放音频行为的不满。有网友表示,"在地铁上听音乐看视频,戴耳机不就完了吗,为何非要弄得大家都烦""真想把他们的手机抢过来扔出去"。

多地出新规:禁止地铁上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记者了解到,针对地铁不文明现象,一些地方已依法开始采取相应行动,云南省昆明市近日拟出台的一条新规引发社会关注。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近日发布消息,该局制定了《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守则拟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违者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城市轨道运营单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等。

此举得到广大网友积极反馈,"乘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这条话题更被推上网络热搜榜。

记者了解到,在昆明此举之前,北京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地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将乘客"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甘肃省兰州市印发的《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提到,禁止乘客在车厢内外放音乐,违反守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昆明即将推出的新规,也有一些网友指出,"硬性规定出台易,管理落实却不易。"

专家:政策落实尚待完善执行细节

"随着技术进步和网络普及,短视频、智能手机等新生事物方兴未艾。社会公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应该也必须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专职研究员杨玉春表示,各级政府出台针对性规定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明显进步。针对地铁乃至更多公共空间里一些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作出标准规范,是构筑文明社会的应有之意。

杨玉春表示,地铁上刷几个短视频、听几首音乐以排解途中无聊,对个体来说本无可厚非,但外放声音对他人却是影响心情乃至健康的不合适行为。个人的行为自由要框定在社会公德之内,满足自身需求时不能影响他人乘车体验,不能影响公共秩序。

"针对地铁不文明现象出台约束性规定是必要的,但如何落实好规定,实现预期效果尚需实践检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强认为,人力、物力等执法成本是有限度的,很难做到每个车厢都有执法人员。

此外,对于昆明征求意见稿中"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中的"大声""外放""声音"等细节如何界定,比如列车内接打电话、听个微信语言是否也属禁止情形?肖强建议,该守则仍待进一步完善。

(编辑:映雪)


注意!多地出台新规 地铁上这种行为将受处罚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