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政)市住建委等部门昨天联合召开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动员部署会,对《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动员部署,这标志着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会上要求,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要投保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基本涵盖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工程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特别是将本市易发、多发且投诉较多的保温层破损、脱落,屋面、外墙、地下、厕浴间渗漏等质量通病问题纳入投保范围,基本全面覆盖住宅工程主要质量缺陷。
本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现已确定了一批具备一定实力和能力的承保机构,供建设单位投保时选择。承保机构将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促进承保机构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承保机构优胜劣汰的退出与补充机制,择优选择风险管控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保险机构参与缺陷保险承保,充分保障建设单位和业主权益。
(编辑:李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