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保险”一词被提及15次。两会期间,涉及保险业的提案议案也层出不穷:有涉及农业保险的,有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涉及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涉及各类普通商业保险的…
众多提案、议案的背后,是保险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你我基本的医疗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近年来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或许你不知道,去年我国的商业保险保费收入就达到3.8万亿元,保险营销员已经超过800万人,成为金融机构中从业人员最为庞大的群体。
任何一个行业的快速发展,难免出现各类问题,保险业也不例外。虽然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出台各类监管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各类违规事件仍时有发生,比如:老人在银行“存款变保单”、遭遇保险公司“连环夺命call”、拒保拒赔、虚假宣传、捆绑销售、自动续保、欺骗投保人……
小编从银保监会了解到,去年财产险投诉,主要反映承保时未充分说明义务导致理赔争议、保险责任认定不合理、定损金额争议、理赔时效慢、理赔资料繁琐等问题。
而人身险投诉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明确告知保险期限和不按期交费的后果、未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虚假宣传等问题。
各位对号入座,上述这些投诉反映的问题,你中招了吗?
正值3·15之际,小编梳理出来投诉量较高的保险公司,供各位在以后购买商业保险时参考,也鞭策各险企优化服务质量,精益求精。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小编整理的并非各个险企投诉总量排名。原因是大型险企由于保单数量及保费均高于中小险企,因此排名必然靠前,无参考意义和价值。
此次小编选取“亿元保费投诉量”、“万张保单投诉量”这两个指标对寿险公司及财险公司进行排名,来客观反映哪些公司的平均投诉率最高,为各位以后选择保险产品提供参考,防止被“坑”。
下表是寿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即,平均1亿元保费中,有几件保单被投诉),不难看出,和谐健康、人民健康、华汇人寿等险企靠前。
再来看“万张保单投诉量”,北京人寿、工银安盛、汇丰人寿等公司“名列前茅”。
财险公司方面,实际上,财险行业与我们关系最密切可能是车险业务。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也显示,财产保险投诉主要集中在机动车辆保险理赔。
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纠纷投诉28820件,占财产保险公司理赔纠纷投诉总量的74.20%。
主要反映承保时未充分说明义务导致理赔争议、保险责任认定不合理、定损金额争议、理赔时效慢、理赔资料繁琐等问题。
以下是财产行业亿元保费投诉量,投保、续保车险时请参考:
再来看看财险公司的万张保单投诉量:
实际上,除上述投诉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险的投诉也越来越多。
2018年,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10531件,同比增长121.01%。主要反映销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义、理赔条件不合理、拒赔理由不充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问题。
说完投诉,再来说说,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哪天真的需要投诉了,应该如何准备?
先说线下买保险,也就是在银行、保险公司网点或者从营销员处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小编对近期各地银保监局风险提示梳理及采访资深业内人士发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重视“双录”,这可能是以后维权的“杀手锏”。
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有关要求,人身保险公司(1)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2)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3)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应当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简称“双录”)。
“双录”是保险机构可回溯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还原保险销售关键环节、防范销售误导、切实维护投保人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因此,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一是认真对待保单“双录”。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利用“双录”如实记录保险销售行为,既能敦促使销售人员如实告知消费者保险产品信息,减少销售误导,又便于在后期发生纠纷时及时查明事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因此,消费者应当充分认识“双录”重要性,一不怕烦,二务求真,通过如实呈现保险销售过程,对销售人员合规销售形成约束力。一旦发生保险纠纷,消费者也可以利用“双录”武器,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保险产品的,录制内容应包括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
2
二是切莫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保险合同条款是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重要记录载体,消费者在投保前必须认真研读,尤其是产品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分清产品类型、保险保障期限、缴费期限、不按期缴费或提前退保的后果等,并结合自身需求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购买,切勿片面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推荐或承诺。对于销售人员作出的与保险产品条款不一致的说明和承诺,消费者应当要求其纳入“双录”或采取书面声明等其它方式加以固化。
3
三是审慎签字。
投保信息是保险公司核保和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资料,投保单签字意味着投保人对于投保意愿和投保信息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消费者应当自己据实认真填写投保信息,不要让销售人员代填写,尤其是健康状况、年收入、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直接影响核保、回访等保单后续服务的重要项目。投保单签字之前要再次确认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保单生效或享受保单其他后续服务。
除线下外,在网上买保险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01
风险一:“吸睛”产品暗藏误导。
有的保险机构为片面追求关注度和销售量,推出所谓的“吸睛”产品,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02
风险二:在线平台暗藏“搭售”。
某些在线平台在其票务、酒店预定页面通过默认勾选的方式销售一些保险产品,未明确列明承保主体或代理销售主体,未完整披露保险产品条款等相关重要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03
风险三:“高息”产品暗藏骗局。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往往涉嫌非法集资,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在前不久,银保监会就提示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时,应留意以下几点:
1
一、阅读条款,谨防误导宣传。
保险消费者要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等,结合条款内容决定是否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不要轻易被某些“吸睛”产品的宣传“噱头”误导。
2
二、评估需求,合理选择产品。
建议保险消费者评估自身保险需求,认真了解拟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利益等重要内容,从而选择购买符合自身保险保障规划和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
3
三、擦亮眼睛,勿受高息诱惑。
保险消费者要认清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尽管部分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保险产品“高息”宣传,避免遭遇非法集资骗局。
最后,想要告诉各位的是,虽然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误导等各类问题,但随着银保监会持续强化监管,以及各险企逐步改善服务水准,去年的总体投诉量是下滑的,行业的服务水准在向好。
如果经济条件许可,还是建议购买保障型保险。
(编辑: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