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内蒙古准格尔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
梅花凌寒辞旧岁,剑锋磨砺迎新年。站在年岁交替的门槛,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再次揽获新荣誉,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准格尔旗是能源外运的重要交通枢纽,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各类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如何让案件化解更加和风细雨?如何提升当事人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准格尔法院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新模式,并于2013年11月正式设立交通事故专业法庭。
“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将调解、立案、审判结合在一起,既实现专案专办,又节省诉讼时间,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该庭庭长陈建荣说。
案件快立快审
法庭墙上悬挂着一面锦旗,“公正廉洁,秉公办案”八个大字耀眼夺目。陈建荣回忆说,这是2014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经行政调处与人民调解无果后,当事人产生法院不会公正审判的念头,情绪不好。接到案件后,法庭与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展开“三调联动”,通过讲解法律法规,依法计算赔偿金额,引导侵权人换位思考等,最终联合调解成功。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往往会陷入赔偿纠纷的拉锯战中,短则三五个月,长则半年,费时费力又费心。交通事故专业法庭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和方法,推进立案登记制,有效实施预备立案、当即立案和案件分类处理等措施,形成快立、快审、快结的“一站式”司法服务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最大化的便利。
“送达方便的案子从受理到开庭最快的仅需20天。”陈建荣说,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原告起诉立案之时便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调,让受害人获得最快赔偿。
纠纷联动调处
法庭充分利用与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一个大院办公的便利,坚持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形成了纠纷多元解决新模式。
一是工作联动,在交管部门事故调查时,提前收集证据材料,便于事实查明和主体确认。交管部门行政调解无果的案件,办案民警告知受害人立即向法院申请办理诉前保全;交管部门在收到协助查扣通知书后予以配合,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调解联动,经交管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仍不能解决的案件,法庭召集办案民警、人民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诉讼程序。
三是救助联动,交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庭分别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最大限度得到救济。
“工作联动、调解联动、救助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后,每年调解的案件不少于1000起,其中死亡案件调解率由52%提升至70%,实现了大杂院解决大问题。”陈建荣说。
服务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在专人办专案的同时,不断拓展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着力打造司法便民服务快车。一是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对接,协调先期垫付部分医疗费。如果协商不成或不予垫付影响受害人救治的,可经当事人申请在交强险限额内依法先予执行。二是将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条件、材料、文书样式、申请司法救助途径、延伸司法服务项目等内容制作成图板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明白放心。三是编印《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手册》,免费发放给案件当事人,既可以起到普法宣传作用,又可以增加司法透明度。四是对于保险公司自动履行赔偿义务的案件,法院财务设专人帮助当事人办理取款。
法庭成立四年来,年均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270件以上,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2014至2015年连续两年无发回、无改判、无信访、无申诉、无投诉;每年通过“三调联动”在诉前调解案件1000件以上。
法庭以优化交通事故司法服务全覆盖为目标,逐步形成了案件快速受理、纠纷联动化解、宣传随案说法、服务拓展延伸的专业化工作新模式,在推进当地社会法治化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莫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