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郝军摄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3月13日,在由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周石平表示,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品质消费。
周石平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论断,是新时代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根本着眼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切实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做好消费维权领域重点工作;要充分发挥经营者主体作用、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和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胡国强。 郝军摄
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胡国强在会议致辞时表示,“提升品质消费,共创美好生活”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托和期望的具体体现,还是贯彻落实工商总局今年三项重点任务、紧扣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年主题的具体体现。
他还表示,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彰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提升品质消费,共创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社会协同共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协同共治体系中,不仅要重视行政监管、司法机关的力量,也要重视消协组织、行业协会的力量,还要注重发挥媒体监督的力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研究员任兴洲。郝军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研究员任兴洲表示,品质消费的本质逻辑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任兴洲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很重视消费,尤其是品质消费。品质消费是指消费的商品和服务的高质量、高品质,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有好的的性价比的中高端产品。它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还能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以及消费氛围和体验过程中的良好体验。
任兴洲表示,品质消费的本质逻辑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消费者追求消费品质的提升,其本质要求是为了生活水平的提升,是为了人的发展。品质消费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经济的增长、居民收入的增加以及人口结构变化为品质消费提供了物质基础。
要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就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细分品质消费市场;稳定提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营造全社会品质消费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积极健康的品质消费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体系,完善政府的监管和服务。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 郝军摄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表示,不断促进提升消费品质,是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
朱剑桥表示,中消协确定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旨在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推动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朱剑桥还表示,消费是保障人类生存的基础,不断促进提升消费品质,是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消费者协会的工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行业组织、媒体的支持,离不开良好企业的自觉,更离不开消费者的参与。中消协将忠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创共享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品质,享受美好生活。
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何勇。郝军摄
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何勇表示,滥饮不值得提倡,理性饮酒才是品质消费的体现。
何勇表示,美酒与消费升级息息相关,中酒业协会的使命就是致力于使美酒助力美好生活,以及与美酒生产、消费有关的全产业链服务,使中国酒业的欣欣向荣与产品升级成为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感提升的荣耀感。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饮酒,中国酒业协会于2015年7月11日正式成立了酒与社会责任促进联盟,设立全国理性饮酒宣传周,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理性饮酒、拒绝酒驾的宣传工作,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饮酒,让美酒成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重要助力。
(编辑:鑫果)